环境保护部、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7号(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)
环境保护部、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7号(关于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变更部分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)
2013-01-31
【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【内容类别】进出口货物监管类
【文 号】联合公告﹝2013﹞7号【发文机关】环保部 海关总署
【发布日期】2013-1-31【生效日期】2013-1-31
【效 力】[有效]
【效力说明】
根据2013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》,现对《进口废物管理目录》中部分海关商品编号、海关商品名称和证书名称进行调整,自发布之日起实施。
环境保护部、商务部、发展改革委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2009年第36号公告,环境保护部、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2009年第78号公告及环境保护部、海关总署2011年第93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,以本公告为准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进口废物管理目录》海关商品编号和海关商品名称变更表.tiff
环境保护部
海关总署
2013年1月31日